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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卫生监督网,*卫生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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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1人】

【#医生招聘#导语】2022云南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08:00-6月13日18: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怒江州人民*同意,怒江州人民医院、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水市、贡山县、兰坪县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历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分类详见《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5.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8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21名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怒江州人民医院4名、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5名、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名、兰坪县卫生健康系统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08:00-6月13日18:00

(截止时间以报名*收到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各岗位网络报名*

①怒江州人民医院引进岗位

报名邮箱:824724214@qq*

②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岗位

报名邮箱:njbgs_111@163*

③兰坪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岗位

报名邮箱:1031557214@qq*

④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岗位

报名邮箱:943381103@qq*

⑤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岗位

报名邮箱:1113006973@qq*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近华浦路601号(昆明怒江大峡谷酒店一楼大堂)

3.报名要求:

(1)网络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2年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后,文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所学专业”的模板命名,发送至网络报名*进行报名。(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发送至网络报名*,并在考核时提供原件)。

(2)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并在考核时提供原件)。

(3)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本科学历人员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入学时所学专业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证明材料;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审核

按照引进岗位所设置的各项要求对报名人员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网络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2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现场报名审核由工作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08:30

考核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近华浦路601号昆明怒江大峡谷酒店。考生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口腔医学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4.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并取消引进资格。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择优聘用”原则,根据各岗位考核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特别是对2022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拟引进人员须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将个人档案转递至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1.拟引进人员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2.拟引进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四、待遇

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怒江州卫生事业*,享受*规定待遇。

五、纪律

本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须关注当地的*肺炎*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中,将按照*肺炎*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86-3622651

怒江州人民医院0886-3624007刘老师

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6-3630682和老师

兰坪县卫生健康局0886-3211967杨老师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0886-8889973鲍老师

贡山县卫生健康局0886-3515616杨老师

1.2022年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2年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专业指导目录

*卫生部官方网站

*卫生部官方网站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部,为*原有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卫生工作[1]。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的机构。

2013年,*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扩展资料:

卫生部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6、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管理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卫生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首页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所属和联系有关单位: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9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以首次注册时间开始计算)且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2017年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

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以及人文医学等内容。

(二)具体考核内容。

1.执业医师。一般程序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执业类别,专业基础题50题,人文题50题,四新理论知识20题,共120道题。简易程序考人文医学知识5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60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执业助理医师。一般程序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执业类别,专业基础题50题,人文题50题,全科医学知识1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120道题。简易程序人文医学知识5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60道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考核、申请考核结果复核、暂停执业、再次考核(补考)、申请考核结果复核、注销注册等考核程序,具体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通知考试人员。

各级卫生健康委(局)、定考办及考核机构、卫生机构按照职责职能和管理权限及时将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应考试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2.请认真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检查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

3.多机构备案执业的医师以第一执业地点为单位报名参加考核。凡不在原单位工作的医师(包括读研究生、调离原单位、辞职、退休后原单位不再返聘等)应以目前的工作单位报名参加考核。

(三)审核要求及时间。

1.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应根据文件要求,准确地掌握免考和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并严格审核。

2.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并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对已报名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初审评定,并提交至考核机构。

3.各考核机构应及时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医疗卫生机构初审评定的已报名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复审评定。

4.经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省定考办审核,不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的医师,按照一般程序考核;不符合免考条件的医师,按照其审核确定的考核程序参加考核。

(四)考场安排。

各州(市)定考办负责落实当地考点、考场,统一组织考试,做好考场监督等考务工作。各州(市)定考办请根据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落实考场情况,按要求填写考场信息登记表和计算机考试测试情况反馈表报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技术邮箱(453109495@qq*)。

(五)考场预约。

报名成功的医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预约考场。

(六)准考证打印。

考场预约成功的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划定。

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含60分)。

(八)考核不合格人员认定。

1.凡医师无故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考核不合格。

2.参加考核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核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

(九)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试结束后,医师可于规定的时间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十)申请考核结果复核。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根据上述规定,为统一全省的暂停执业和注销注册时间,我省对申请考核结果复核时间段进行了统一规定,请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医师在规定时间段内向省定考办提出复核申请。超出规定时限者,不予受理。

(十一)合格标贴发放。

成绩公布及考核结果复核结束后,省定考办将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中的考核结果,向各州(市)定考办、省级各直属考核机构发放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合格标贴。每位考核合格的医师在本次考核周期内(2019-2020年两年内)只有一枚合格标贴,请妥善保管并粘贴在医师执业证执业记录栏空白处。

五、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由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六、其他

(一)符合免考条件的医师,必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中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医疗卫生机构初审、考核机构复审,再由省定考办审核后,符合免考条件的,即为本周期考核合格。免考条件详见《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无法提供或不及时提交免考证明材料的,按照不符合免考条件参加相应程序的考核。

(二)由于外地进修、出国学习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2019年度定期考核的医师,必须在考试报名时间内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可申请参加2019年底的补考或2020年的考核),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具证明并盖章,逐级审核上报到各州(市)定考办批准后报省定考办审核,省定考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考核。考试报名结束后提出的延期考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考核不合格。

(三)公派参加援外医疗队、公派出国留学,且在本周期(2019年、2020年)内无法回国参加考核的医师,必须在考试报名时间内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逐级审核上报到各州(市)定考办批准后报省定考办审核,省定考办审核通过后,由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中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卫生机构初审、考核机构复审,再由省定考办审核后,决定考核结果。

(四)为严肃考场纪律,医师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各州(市)应严格执行《考务手册》和《考场纪律和要求》的规定,对违纪违规的医师可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使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公平、公正进行。

(五)有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的部分州(市),民族医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由州(市)定考办自行组织出题、考试,考核结果报省定考办,同时将试卷上报备案。

(六)为便于医师更好地掌握本周期定考应知应会相关内容,医博士网可提供网络视频课件及模拟练习题库,考生有需要的可自行与医博士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省定考办:郭杨普进兵蔡玲君0871-68179573

医师定考管理系统网络客服电话:0871-63563958/4000042055

附件:云南省2019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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