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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网 *前十名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各专业的详细报考条件

上海财经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是*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该院校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院校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1932年*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先后任院长。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归教育部领导。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进入*“双一流”建设序列,翻开了向*特色、世界一流目标奋进的新篇章。

二、报考条件:

1.**公民。

2.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

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0年9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

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

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3条中的各项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专业学位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

条件,主要包括:①本科期间GPA达到3.0及以上(满分4.0);②有效期内的GMAT或GRE成绩:GMAT600分以上或GRE成绩优秀,其中数学部分均须达到总分的85%

及以上;③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6.5分及以上或网考托福83分及以上或机考托福220分及以上或纸考托福550分及以上;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

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5)报名参加应用统计专业学位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硕士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波

士顿大学的相关最低录取条件:①有效期内的GMAT或GRE成绩,GMAT710分以上或GRE成绩324分以上②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每个部分必须6.5分及以

上或PBT最低分数为600分或IBT最低分数为90分;③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6)报名参加上述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

6.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

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1年仅接受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我校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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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英文名称: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双一流”首批建设高校,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两部一市”共建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上海财经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统筹行使我校招收各类学历、学位生的宣传、考试、选拔和录取的监督权力,并对招生工作提出咨询建议。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市、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八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上海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上海财经大学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合并批次的省份为本科批次),考生可进行填报。

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上海财经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2.高考改革省份(上海、浙江等14个市省区)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3.上海财经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加分幅度最高为20分。

4.专业(类)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5.商务英语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9.按照平行志愿调档考生,如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均将予以录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十五条我校本科招生网站:zs.sufe.edu*,*:021-65904372,传真: 021-65903479。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1-65903870。

第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决定,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定向选拔边远、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的农村学生,该地区符合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励志,成绩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4月12日24:00–4月25日24: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预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并本人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的成绩信息、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无须向我校寄送纸质材料)。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省(区、市)招办完成审核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审。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

(四)我校于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并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区、市)招办备案。

(五)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参加高考,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提档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教育考试。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收45人,相关分省分专业暂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表,最终计划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相关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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